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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调查公司: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2-12 阅读:62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一、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离世之后,其名下土地的继承权究竟属于何人?

在逝者离世后,关于家庭经营的土地、草原以及耕地,尽管其使用权可被子女继承,但所有权仍然归属于村集体组织,因此子女无法直接获取这些资产的所有权。

然而,基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土地所产生的收益则是完全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在涉及到农村宅基地方面,尽管宅基地本身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其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却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均为国有土地,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外,其余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至于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同样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指自然人在生命结束之际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那些依据法律规定或因其本质属性而不允许继承的遗产,则不得予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能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在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房屋尚存且继承人符合条件,可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继续使用该房屋。

需注意的是,继承人需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若继承人非本村集

体成员,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应归还村集体。

总之,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可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继承,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老人遗产分配中土地归谁所有

在老人遗产分配中,土地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通常按照“一户一宅”等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继承使用。若土地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所对应的土地,一般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但需注意,土地的使用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农村集体土地不得随意转让给本集体以外的人。同时,在城市规划等情况下,土地的用途可能会发生改变,这也会影响其归属和使用。总之,老人遗产中土地的归属要综合考虑土地性质、法律法规及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老人离世后,其名下土地继承权归属子女,但所有权仍归村集体。子女可继承使用权和土地收益,宅基地上的建筑和附属设施也可依法继承。城市市区土地属国有,农村和郊区土地多属农民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部分遗产如依据法律或本质属性不允许继承的,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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